访问量:12712401
爱采购

发产品

  • 发布供应
  • 管理供应

专访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福建省委主委吴志明:加大乡村文化保护力度 ...

   2023-10-10 中国农业新闻网174
导读

“乡村有大量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民风民俗,承载着灿烂的文明,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福建省委主


   “乡村有大量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民风民俗,承载着灿烂的文明,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民建福建省委主委吴志明说,“在城镇化进程中,未列入保护名录的乡村文化受保护的条件较弱,受破坏的可能性增加,存在逐渐被埋没、消失的风险。”


    吴志明说,在对乡村征迁、实施土地收储过程中,有关部门对具有文化特性的建筑等缺乏保护意识,一味要求必须征迁完成“净地”方可交付收储,未列入文化名录的建筑往往受到侵害。此外,受财政的制约,大量散落在民间的传统建筑、文化设施难以列入财政投资保护范畴,被任意拆毁、改造现象十分突出。文物管理、修复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大量短缺,也限制了对乡村文化挖掘工作的开展。


    为此,吴志明建议,城市发展要注重保留乡村文化元素,对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,如宫庙、古树、古桥等要结合片区开发建设,通过合理规划保留下来。特别是在实施土地收储时,不能简单地要求“净地交付”,对有价值的乡村文化建筑允许保留。


    在乡村建设中,不能照搬城市建筑的模样或城市化发展的模式,总体规划布局宜散不宜聚、宜矮不宜高、宜简不宜繁,不要到处都规划建设得整齐划一,失去乡土气息。要注重农村环境的保护,保留弯曲古朴的乡间小道,丰富发达的河道水系保持错落有致的乡村格调。


    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、古民居、古建筑、古树名木等历史遗迹遗存的基础上,要注重挖掘传统农耕文化、山水文化、红色文化等内涵,提升品质品味,建设“望得见山,看得见水,记得住乡愁”的美丽乡村。


    要发挥文旅等专业部门的主动担当作用,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,充分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,建立“有价值乡土文化名库”,并将其作为征迁的重要参考依据。要引导向上、向善风尚,利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,让特色文化永续传承,涵养乡村习俗文化。


 
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
免责声明
• 
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,作者: 小编。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:https://www.sznycyw.com/xiangcun/show.php?itemid=80 。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,请读者仅做参考,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、触犯法律的内容,一经发现,立即删除,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
 
更多>同类乡村振兴

入驻

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

入驻热线:

请手机扫码访问

小程序

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

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

请用微信扫码

公众号

微信公众号,收获商机

微信扫码关注

顶部